近日,安徽银保监局筹备组皖银保监筹〔2018〕12号文件作出处罚决定,对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该分公司罚款12万元。
同时,该分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邓全君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邓全君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