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CLA 级汽车,共计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偏差,造成尾灯灯座上的钝化层厚度超标,导致尾灯因接触不良出现闪烁或者失效,会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符合标准的尾灯灯座,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