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商务部发布《关于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
征求意见稿包含17条修改内容。其中,将第三条修改为:“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税目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
将第四条修改为:“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