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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网讯 (记者张烨)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来通,就《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晖,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明参加相关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出席座谈会并致辞。
自2014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现场推进会在南通召开以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达2587个,各类法律服务人员1.36万人,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284个,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032个,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全覆盖、全天候人工服务,法律援助全国领先,行政诉讼法律援助首开先河,通商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曲福田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南通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做到服务网络化,质态上不断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强。他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高质量制定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中的重点问题。站稳人民立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切身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保障措施,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
他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积极采纳民意,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公共法律服务立法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庄中秋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对公共法律服务进行立法,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南通人大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人大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法规出台后落实做细,以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通期间,曲福田一行考察了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连兴港村、最美江海岸线法治驿站和海门区常乐镇官公河村服务中心等地。
市委常委、秘书长王洪涛参加相关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姜永华,副市长李玲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进华,市政府秘书长凌屹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