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通网讯 (记者何家玉)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文,决定在7月至9月,对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费)。
其中,中小微企业的名单将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同多部门共同确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应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7月已缴纳单位缴费的,应缓缴部分的金额,可从以后应缴费款中抵扣。参保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费用。
此次医保费缓缴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以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