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南通网讯 (通讯员王婷 记者何家玉)“营业执照和以前不一样啦,没有经营期限了。”昨天上午11时,南通龙锋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华雷,在市政务服务大厅领取了营业执照。这是营业执照照面调整后,我市颁发的首张营业执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9月1日起,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事项作相应调整。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即时为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据悉,新版营业执照中,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而关于原版营业执照是否需要更换,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