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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腿已经残疾了,孙子早产又花了一大笔钱,家里非常需要用钱,没想到法院还能帮我执行回来这13万多元,我夫妻俩代表全家谢谢你!”近日,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郭某来到通州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递到该院执行局干警沙先锋手中。记者昨天了解到,时隔9年,这笔案款终于执结到位。
郭某本是一名绗车工,收入尚可,但因当年受抢劫伤害,导致腿部终身残疾,无法再从事体力劳动,为了治疗,也花了不少钱。2014年,法院对郭某与董某、赵某抢劫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董某、赵某(犯抢劫罪的为两人的儿子,均未成年)应当赔偿郭某13万余元。虽然伤人者得到了惩罚,但郭某未能拿到救命钱。其无奈只得申请执行,本次执行最终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
郭某以为这笔钱肯定拿不回来了。但今年7月,他还是抱着试试的态度申请恢复执行。本案由执行员沙先锋负责,他收到案件后先冻结了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但没有急于扣划,而是隔一段时间重新筛查。经过多次筛查,终于发现赵某名下一张银行卡有金额变化,他仍按兵不动、耐心等待,当发现赵某卡中金额已足够履行时,一次性直接扣划完成。历时9年,郭某终于拿到了救命钱。
据悉,2021年起,通州区法院执行局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恢复执行登记回复制度。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后,由执行局终本组两名干警专人负责,发起财产查询,核实财产线索,并在15日内回复核查等情况,以保证当事人知晓执行情况。一系列举措,让当事人感受到终本案件执行的态度与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信力。
通讯员黄俭 记者王玮丽
[编辑:俞鑫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