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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网讯 (记者李慧)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镇(街道)基层领域消防工作的意见,将根据要求调整充实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基层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
意见明晰镇(街道)消防组织体系架构和工作职责,要求提升消防监管治理水平,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强化保障落实。镇(街道)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作为镇(街道)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消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消委办”),作为本级消防安全监管机构,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镇(街道)要明确本级消防安全监管机构与安监局、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承担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治理。
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融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全市综合网格“一张网”,深入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摸清辖区消防安全基本状况和隐患底数,开展消防巡查、宣传工作。
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队伍保障体系。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所有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行政村、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有针对性地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推动全面建立志愿消防队,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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