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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网讯 随着复工复产速度加快,生活服务业有序恢复,市场消费持续回暖。昨天,市城管局出台《全市城管系统服务商业载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如何升腾城市烟火气,在促进稳岗就业、服务民生保障的背景下有序提升“夜市经济”的活跃度?《意见》指出,在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周边商业、噪声扰民、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因素条件下,深入挖掘夜间消费资源,打造消费场景,丰富消费模式,提升供给能力,营造浓厚夜间经济氛围,打造、支持和服务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夜间经济示范点、特色夜市,形成良好夜间经济发展生态圈,形成促进消费的新增长点。
《意见》明确,允许有场地条件的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大型超市等商业载体,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允许有场地条件的沿街商铺在门前划定区域范围内开展出店外摆经营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大型超市等在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规划的经营区域内,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
《意见》还对相关城市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有序设置便民摊点。鼓励在条件允许的街巷、次要道路退界区域进行科学规划、设置划定小型规模的临时便民疏导区,积极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地点规范经营,鼓励个性招牌设置。根据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按照《南通市市区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导则》,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鼓励商家结合街景风貌、周边业态、文化底蕴等,开展店招品质化、个性化设置,展现城市活力,活跃门店经济。支持特色促销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家在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规划的公共区域内,开展消费促销、店庆和产品推介活动,开展新车、智能产品等发布活动,开展文创产品、非遗产品展销等其他部门鼓励、引导、推广的促销活动。
据了解,在服务大项目和“夜市经济”工作中,城管部门将进一步营造既有刚性又不失温情、审慎包容的执法环境。对于相关商业活动未造成后果或影响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宣传劝导、自主整改,及时整改到位的一般不予处罚。除居民区周边的外摆原则上不得超过晚上10时外,其他设置外摆的时间可以暂定为夜间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可临时调整外摆位经营的时间、范围或临时禁设外摆。
在制定《意见》时,市城管部门特别强调了服务。比如,提供停车便利服务,在主次干道退界区域和背街后巷科学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为外卖业务取餐停车提供便利。完善“标识标牌指示+城市公厕App”导向系统,提升公厕人性化服务水平,为市民如厕提供便利。通过提高城市管理的服务水平和执法温度,全力以赴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当好城市管家。
记者蒋娇娇
[编辑:张檬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