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小伙租用共享汽车外出游玩,未料,途中酿追尾事故,导致三车受损,由此引发一起赔偿风波。那么,该如何解决此事?近日,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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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事让我感觉很郁闷,太受伤了。”23日下午,来到本报向新闻热线记者求助的小伙子小姜,说起自己的经历,一脸无奈。
今年23岁的小姜是如东县曹埠人,目前在我市崇川区一家酒店打工。2021年6月底的一天,拥有驾照的小姜想利用休息日去启东黄金海滩游玩,于是就租用了一辆永安行共享汽车。未料,在途经启东市汇龙镇一处红绿灯路口时发生三车追尾事故,报警后,交警认定小姜负全责。
“事故造成我租用的共享汽车车头部位受损,被我撞上的两辆大众轿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后,永安行租车公司工作人员让我赔付3680元,说支付这笔钱就没事了。可是,通过App平台付款后,这事并没真正了结。前不久,启东法院工作人员突然打电话给我,先是问我是不是租用共享汽车在启东发生过事故。我承认了。后来,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给我,说我和租车公司一起成了被告,被受损方索赔6万多元。听闻此事,我一头雾水:赔偿金不是已经交过了吗?工作人员不是说没我什么事了吗?当时3天的租金400多元里不是包含保险吗?怎么在事故发生这么久后还被人告了呢?”小姜在向记者介绍情况时茫然不解,很是郁闷。
他同时告诉记者,租车公司的法务刚刚和他进行了联系,告知他得承担15%的赔偿责任。虽然理解,但心里还是有些不爽。
共享汽车停运
接到小姜向本报新闻热线85110110反映的情况后,为进一步了解此事详情,记者随后采访了南通永安行运营工作人员。
“南通区域的永安行共享汽车已于去年6月停止业务,不再运营。”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运的原因,主要是停在户外的损坏率太高了,再加上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剐蹭碰撞,导致车损情况比较严重,维修和运营费用巨大,亏损严重。”
小姜租车发生事故的时间点在前年6月,也就是说在停运前一年,但现在面临的一个尴尬局面是共享汽车业务停止后,原有团队撤出,一些工作人员已离职。
工作人员说,他负责的是单车和电动助力车营运的业务,与此前跨部门的共享汽车营运业务没有交叉,对于此事,他并不清楚。
“如果能多方协商沟通解决问题最好。当然,如果问题解决不了,那么,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了。”工作人员最后表示。
租车出事咋办
当下,在国内不少城市,包括共享单车、共享电动助力车和共享汽车服务项目在内的共享经济发展得如火如荼。
但用车一时爽,出了事故怎么办呢?这是个绕不开的、与“风险意识”紧密关联的、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
23日,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位知名律师。他指出:如果市民租用共享汽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首先,租车人在租车时是支付共享汽车的使用费用的,而在租赁费用中包含了保险费用;如果发生意外道路交通事故,租车人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和共享汽车运营商的客服协处;共享汽车的保险会有不计免赔选项,支付不计免赔费用后,在一定赔偿金额内,共享汽车运营商会启动理赔事宜。其次,如果发现赔偿金额“超额”,租车人必须和共享汽车公司联系保险公司共同处理,不同的共享汽车运营商会有不同的数值,具体数值参照使用协议内的条款;不同的保险条例会有不同的赔偿额度,租车人承担的费用也不尽相同。
律师同时介绍,从目前国内的实际状况来看,共享汽车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纠纷并不鲜见,其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用户责任重、赔偿能力差、保险理赔争议大;在共享汽车交通肇事类事件中常常涉及免赔事由,而一些平台公司购买的保险条件不明、保额不高,一旦发生纠纷都是绕不开的风险点,因此,租用人在租车前必须对此做到心中有数。
记者周朝晖见习记者张园 沈佳颖
[编辑: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