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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某餐饮公司供应的快餐中惊现蚯蚓,导致客户解除订餐合约,为此,餐饮公司将厨师长解雇。记者近日了解到,通州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蚯蚓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通过巡回法庭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由被告餐饮公司支付原告厨师长2.3万元的赔偿金。
某餐饮公司长期定点为一些公司、单位提供快餐服务。2021年7月,该公司聘用施某任厨师长一职,之后一个月,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约定月工资1万元。
2022年4月,一家在该公司订快餐的单位发现,收到的盒饭中竟然有一条蚯蚓,于是,向该公司发送了一张餐品中出现蚯蚓的照片。尽管该公司表示歉意并承诺进行卫生整改,但“蚯蚓事件”让该单位担忧餐品的卫生状况,最终与餐饮公司解除了供餐合约。
因为少了一个大客户,两个月后,餐饮公司主管以收益问题为由向施某提出解雇。三天后,餐饮公司向施某发出书面辞退通知书,称因施某出餐中出现蚯蚓、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且工作期间辱骂其他员工,已经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故解除与施某的劳动合同。
施某认为,公司称出餐出现蚯蚓是自己的过错,但其实是其他员工疏忽和被告管理不善所致;而公司所说的他存在骂人、人身攻击的行为更是无稽之谈。为此,施某将该公司告到法院,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被告则辩称,由于施某在后厨管理中的失职导致餐品里出现蚯蚓,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且施某在上班期间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多次辱骂他人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公司与其多次沟通,其都置之不理,严重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管理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有权直接解除与施某的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双方对立情绪较强,为更好地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通州法院将庭审搬进兴仁镇“代表之家·法庭驿站”,并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从法理角度讲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以及法律依据,人大代表们则从情理角度劝说双方有事好商量。
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双方还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全部劳动争议一次性处理完毕。
通讯员 季燕 李慧 记者 王玮丽
[编辑:张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