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位,婚介行业充斥忽悠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3 17:49:03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一位女“海龟”在不到半年时间里花了90多万元的婚介服务费,却还是没能找到心仪的“高富帅”对象,为此后悔莫及。在剩男剩女择偶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的当下,这正是婚恋市场乱象频生的缩影。

婚介从政府介入到市场化

国内第一家婚介所——广青婚介于1982年11月成立。当时婚介所还属于政府介入的行为,而随着社会逐步发展,婚姻介绍也愈发市场化。

2002年,我国取消了民政部门关于婚姻介绍机构的前置审批。这一行业全面放开后,婚介机构猛增。由于进入婚介市场基本没有门槛,鱼龙混杂,虚假广告、乱收费、用婚托等“黑婚介”开始出现,让不少单身人士伤心又伤财。一位从业人士直言,婚介行业的经营“秘诀”就是忽悠。

实名制并非灵丹妙药

据统计,我国尚未走进婚姻殿堂的适婚青年至少有1亿多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30岁及以上女性人口中,有2.47%的人口未婚;而第五次人口普查中,这一比例仅0.92%。目前,随着大龄单身青年增多,依靠婚介服务机构寻觅到合适人选,已成为很多人的选择,尤其是近些年婚介行业借力互联网,更是焕发活力。

知名婚恋网站百合网市场副总裁转伊容表示,按照国家网信办要求,婚恋网站需实行实名制,但他认为实名制并不是灵丹妙药。“实名制并不能完全杜绝欺诈行为,只是可以显著增加欺诈的难度。”在他看来,婚介行业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在于,我国婚姻信息并不联网开放,婚姻诚信无法认证。

婚介行业法律法规缺失

转伊容等多位业内人士还指出,现阶段婚介市场之所以混乱,与婚介行业法律法规缺失也有关。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婚介合同既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委托合同,也不是居间合同。对很多征婚者来说,面对婚介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自己并没有多少主动权。

据介绍,尽管我国在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了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国家标准《婚姻介绍服务》,但由于标准在范围和内容上规定得并不详细,也缺乏相应的监管细则,落地后收效甚微。对此,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表示:“对婚介行业应该加强监管,民政部门首先应当担负其应有的责任。”其次,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应当出台统一的婚介收费标准。(摘编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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