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执法检查组来宁,就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锦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王毅,以及全国人大代表田春艳、杨蓉参加执法检查。自治区主席咸辉主持座谈会并参加执法检查。
3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执法检查组分别到银川、吴忠、固原的企业、社区、农村、湿地、环境监测站、污水处理厂等,实地检查各地各部门及企业、公众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及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等。
沈跃跃指出,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严格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严惩重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法律明确的重要制度、措施和规定落地见效,用法律的武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自治区领导张雨浦、雷东生、白尚成、姚爱兴、刘可为参加执法检查或出席座谈会。在宁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了座谈会,与宁夏五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记者:王劲锋 刘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