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流程是什么
1、贷前调查,受委托银行审核借款人“商转公”贷款资格,根据原商贷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测算“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符合条件后扫描录入相关资料并提交公积金审贷系统。
2、贷款面签,对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由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指导借款人及配偶,签署“商转公”贷款相关资料。
3、贷款审批,“商转公”贷款资料齐全后,公积金中心按照“商转公”贷款审批流程逐级审批。
4、结清原商贷,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前往原商贷银行偿还原商贷剩余本息,结清原商贷。
5、注销原商贷,借款人凭原商贷银行结清证明等资料办理原商贷注销手续。
6、抵押登记,借款人将房屋所有权证递交至担保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受委托银行收到《担保办结通知书》后,发放“商转公”贷款至指定账户,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签订“商转公”贷款还款计划。
贷款商转公要什么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证明;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
6、原贷款支付证明;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
10、还款账户,即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
1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