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说白了是什么?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既可以是公司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认定标准
根据《公司法》第265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实际控制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股超过50%的控股股东;
可支配股份表决权超过30%;
可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
实际控制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1、单一实际控制人
单一实际控制人,即单一主体拥有公司控制权,其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行为。该种情况下,单一股东或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包含直接持股、间接持股)较高,或其对于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及任免等可以产生重大影响。
2、共同实际控制人
(1)基于亲属身份关系所形成的共同控制
该种情形,一般是基于夫妻关系、基于父母子女关系、基于关系密切的亲属身份关系等所形成的共同控制。亲属之间具备一定的血缘关系,而这种血缘关系在彼此之间天然可以产生较强的信任度,进而天然地较为容易产生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现象。
(2)基于一致行动关系所形成的共同控制
该种情形,一般是由多名不存在亲属关系的股东,基于种种原因或者目的(如人身信任关系、稳定团队成员等)通过一致行动人关系(如多名股东之间存在股权控制关系、多名股东共同受同一主体控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等),进而形成共同控制。
(3)基于事实的一致行动所形成的共同控制
实践中,存在各个股东之间既不存在亲属身份关系,亦无一致行动协议,但在公司过往长期的经营管理、重大决策过程中,实际存在一致行动事实,如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意见的一致性、董事及高管提名和任免的一致性、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的一致性等,此时可以基于事实的一致行动,将多人认定为共同控制人。
3、无实际控制人
对于一家拟上市的企业来说,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后续的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可能大幅降低、公司后续的经营管理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或不稳定性,且公司股权一旦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易发生较大变化,进而可能影响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故认定企业无实际控制人的标准相对更为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