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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吃700多元的海鲜大餐,竟只花了一只购物袋的钱!男子小张钻了自助结账的空子在“盒马”多次逃单。然而霸王餐终究吃不长久。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张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天,小张和女友在盒马鲜生某门店拿了三文鱼、榴莲等10样商品,直接到用餐区堂食。用餐完毕,小张称自己去结账,让女友去边上等待。然而,他在自助结账时仅支付了一只购物袋的费用,转身便打算离开。店内工作人员上前将其拦截并立即报警。
经公安调查发现,之前的一个多月内,小张用同样的方式逃单4次,总计2100多元。每次,他都会消费三文鱼、车厘子等昂贵商品,但最后仅支付垃圾袋或塑料袋的费用。
到案后,小张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了被害单位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消费后逃单,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通讯员杨佳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