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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欠工人的工资都付清了,能给我宽大处理吗?”得知法院将判处自己“拒执罪”,被执行人蔡某上周主动到法院将拖欠他人的劳务工资当场履行完毕。原本只要给付4万元,现在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多出了9000元执行款和1万元的罚款,蔡某后悔不已。
2016年,庄某经朋友介绍到上海给蔡某做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完成后经结算,蔡某结欠庄某劳务工资6万元。庄某多次催要,蔡某分文未给。于是,庄某将蔡某诉至通州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蔡某给付庄某欠款4万元,如果未按时给付,则庄某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蔡某并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时间按期履行,无奈之下,庄某向通州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蔡某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且拒绝申报财产,法院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
然而,蔡某收到罚款决定书后仍不悔改,既不缴纳罚款,也不主动履行义务。通州法院执行局遂依法将其移送公安,启动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程序。蔡某得知法院马上要开庭审理其涉嫌拒执的案件,这才如梦初醒,连忙约了庄某一起到法院,把本案全部履行完毕,此外还缴纳了1万元罚款。
通讯员黄俭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