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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丈夫欠钱不还,妻子不但不规劝,还帮着丈夫藏匿名下汽车,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最终落得夫妻二人双双领刑的结果。记者27日了解到,南通开发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纪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纪某的妻子刘某被判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纪某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2021年8月,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纪某给付原告张某欠款96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律师费。判决生效后,纪某未自觉履行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在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纪某仍无动于衷。法院查明,纪某名下登记有一辆宝马轿车,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向其送达了限期交车通知,通知其在规定期间内将车辆交至法院处置,并告知其拒不交车的法律后果。
纪某收到限期交车通知,与妻子刘某商量后决定不交车。随后,刘某将轿车藏匿到了其他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并向法院谎称车辆在接到法院通知前已质押给其他人。
今年3月,南通开发区法院将纪某夫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二人方才意识到自己的藏匿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动将涉案车辆交至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扣押。后该车经法院执行部门司法拍卖,以53万余元的价格成交,涉案申请人张某参与分配得款20万余元。
南通开发区法院认为,纪某、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南通开发区法院综合考虑两被告人均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刑事立案后自行交出被执行车辆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陈敏辉 杜谅记者 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