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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明知他人喝酒的情况下,仍然将汽车交给他人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8月16日早上,在市区人民路战胜路口东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碰撞了非机动车道的隔离栏,被撞隔离栏又碰撞到一辆经过的自行车,造成骑车的顾某受伤,两车及隔离栏受损。事发后,小轿车驾驶员程某因酒后驾车弃车逃逸。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崇川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肇事车辆实际是另一人张某所有,而事发时张某也在车上。原来,张某与程某前一晚在一起喝酒,喝到第二天天亮,后来两人发生纠纷,程某就叫了辆网约车想要先行离开。张某驾车在后面穷追不舍,并逼停了网约车。随后,张某表示要与程某继续谈谈,并将自己的汽车交由同样已饮酒的程某驾驶,而程某驾车不久便发生了交通事故。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对顾某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张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在明知程某酒后不能开车的情形下,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对顾某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判决由张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程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酒驾不仅挑战了法律的底线,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不负责。法官提醒:作为车主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对身边人负责,不仅自己不能酒后驾驶,也不能放任他人酒后驾驶自己的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都要按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刘鹏飞
[编辑:季肖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