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顾江生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立案时间是2020年8月4日,执行法院临邑县人民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下发的限制消费令显示,山东德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顾家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因后者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顾家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顾江生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数据显示,顾家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是顾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顾家集团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顾家家居董事长是顾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