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汕尾市市委七届十次全会部署和《汕尾市2020年“奋战三大行动 奋进靓丽明珠”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汕尾市高质量发展、建成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迅速开展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的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采取“店小二”式服务及精准高效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进展情况
市本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情况:自3月份至今,1天内办结转移登记 584宗,抵押登记3147宗。
平台建设的情况:已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基础版本研发部署;打通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与各业务系统之间的网络策略并形成对接规范;梳理17个高频业务场景材料清单。到目前为止,合并数据项由103项缩减至63项,表格由3个合并成1个,电子证照使用2个增加17个。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精简申请材料方面。按照不同业务办理场景,着重梳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际办理申请和审核环节的重点难点堵点,以便民利民,精简材料为核心,梳理出各环节审核重点和必要材料,分类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化业务流程。根据政务服务网涉及不动产登记的57个办理子项,梳理出218个业务办理场景,对涉及到企业、银行、个人、法院的四类办事主体的17个高频业务场景所需材料进行校对核准,累计核减申办材料13类。
(二)简化审批环节方面。4月23日起,已下放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的一般登记审批权限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从3个环节变2个环节,简化审批流程。
(三)构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根据汕尾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迅速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工作,着力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平台,主动作为,多次召开业务协调会,组织市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数政局及多家技术单位召开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工作行动推进会。明确 6月20日前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搭建工作,开通线上线下申办服务(一窗受理、政务服务网专题在线申办)上线17个高频业务场景的目标任务,同时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节点,提出了4+5+4的建设目标,“4”是指网上办、指尖办、机器办、窗口办四种办理渠道;“5”是指“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一天办结”;“4”是指个人、企业、银行、政府机关四类服务对象。平台上线后,群众可以通过线上政务服务网和线下大厅提交业务受理材料,经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把相关的业务材料按需要分发到住建部门、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并行审批。群众可以通过扫码进行缴费,可以自由选择不动产权属证书EMS邮寄(邮政特快专递)服务,进一步便民优化、提升群众获得感。
(四)加强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梳理2019年度当地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统计当地现有争议量数及已处理争议数量,并形成年度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统计表,现已将统计情况于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汕尾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厅的关怀帮助下,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不动产便利化服务。
(一)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及申办材料清单。对剩余201个业务场景所需要材料清单进行优化,并形成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规范。
(二)继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针对已梳理的 17个高频业务场景进行全流程业务测试,部署“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正式环境并进行安全测评,同时对业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市自然资源局计划于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业务场景上线,并于全市各县(市、区)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对外提供“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服务、“不动产登记+教育服务”、“不动产登记+自助打证”服务以及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等业务联办的“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实现业务全覆盖,区域全覆盖。
(三)推动部门间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主动调用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供的数据服务接口,获取外部单位共享信息,查询、核验已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各部门的相关电子证照,并做好与本地政数部门的对接,实现自然资源系统内部产生的有关资料及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材料通过信息共享用于不动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