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是什么?
?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
静态回收期 = 初始投资额 / 每年平均现金净流量
其中,初始投资额指项目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等;每年平均现金净流量指项目运营期间每年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平均值,计算方法为所有年份现金净流量之和除以年份数。
?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
静态回收期 = M + 第M年的尚未回收额 / 第(M+1)年的现金净流量
其中,M是收回原始投资的前一年。这种方法需要通过现金流量表来累计净现金流量,直到累计值由负转正,然后计算最后一年尚未回收的投资额与下一年净现金流量的比例,加上累计为正之前的年数。
如果项目有建设期(即投资初期并不产生现金流量),则静态回收期需要加上建设期,即:考虑建设期的静态回收期 = 建设期 + 静态回收期(按上述方法计算)。
静态回收期与投资回报率之间有何关系?
静态回收期和投资回报率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两点来说明:
1. 静态回收期短的投资项目通常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因为静态回收期短意味着资金回收速度快,投资项目能够更快地实现盈利,从而提高投资回报率。
2. 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可能具有较短的静态回收期。因为投资回报率高意味着投资项目能够更快地实现盈利,进而缩短静态回收期。
因此,静态回收期和投资回报率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即静态回收期短的项目通常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反之亦然。在评估投资项目时,可以综合考虑这两个指标,以更全面地评估投资项目的回报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