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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以为网恋遇到真爱,谁知对方竟是“诈男”。26日,经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安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40余万元。
2021年9月,家住海安的老张在某交友App上结识了自称广东人的妙龄女子小维。小维的嘘寒问暖让老张有了恋爱的感觉,很快,两人以“老公”“老婆”相称。可小维以各种理由推托,从不与老张视频、语音聊天或者见面。在老张的催促下,老张终于在如皋见到了小维的姐夫王某。老张见王某与自己年龄相仿,一番相处后,两人便称兄道弟,常常见面约饭。每当小维需要用钱时,老张都会转账或请王某转交给她。
一年多的时间里,因为要还车贷房贷、要开美容院、身体不适要住院、家人要做手术……小维先后花去老张30余万元。老张本就不富裕,向亲戚朋友借了个遍,但很快就无法满足小维的各种需求。听说老张没钱了,小维还“贴心”地提醒老张千万不要借高利贷,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借款,自己则可以帮助还利息。于是,老张又贷款10万元交给了王某。
2022年年底,老张的微信被王某和小维拉黑了,老张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老张报警后,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承认,微信上的小维是他虚构并扮演的,老张给他的钱也被他用于个人开销。
该案移送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王某自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冒充年轻女子“小维”与老张发展成网恋男女朋友关系,以各种理由多次骗取老张人民币40余万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
通讯员何璐 浦冬奎
记者何家玉
[编辑:苏敏]